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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计存在着两种手段:①对现有的产品进行标准的改变。如批汽车出来后,可让其更好看、更好用。但在第三代、第四代直至以后,这种改变将越来越难。②打破现有的标准,用独创的方式,形成新的标准,为人接受。如汽车的问题:一个产品的结构性与使用者的需求之间存在着必然的联系。如:汽车刚发明时没有灯,当时法律上规定,一个车在跑时,需前后各一人拿着灯跟着跑。这就要求车上装灯,要求必须有电源,然而发动机又太小了。后来,用电来启动,就解决了发动机的发动问题。条件的变化给设计师带来新的可行性。车体的外观,不完全是为了好看,而是空气动力学的要求决定的。如以前车体是由锻打工人手工打造,通过板金来支撑车壳。而随着自动控制的运用,车壳完全由自身的结构支撑起来,从而对车身的设计提供了至少两种以上的选择。车身的设计受流体力学的影响,后来由于新技术、新工艺的形成,对其也产生了影响。如:冲压成型、拉伸成型为车体的多样化创造了条件,也带来很多的改变。从而使①、成本降低。②、无废料。③、形态多样化。1975年前后石油短缺,使车身减小体积,这些都说明条件的变化对设计的影响。
关于产品的使用寿命问题,一个产品的存在、消亡、取代都是有其原因的,一个产品可能在某一阶段特别有生命力,而在另一阶段被取代了,但它并没有消亡,而在别处运用。如丝绸与尼龙,在西方,有很长的时间里,丝绸非常受欢迎,但后来被尼龙取代,而今天丝绸又成为受欢迎的高级织物,“旧”的产品的消亡,并不一定是完全的消亡,可能在其他的领域中再次开发并被使用。人类生活存在着这样一个持续性、多样性。
根据《专利法》规定,申请工业品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条计是,该设计必须与申请日前,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的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,不相同或不相近似。外观设计应适于工业上应用。所以,对外观设计只要求新颖性和实用性,而不要求创造性。实行工业品外观设计专利制度,可以激励设计人员不断创造新的外观设计的积极性,促进产品款式的经常更新,增加商品销售和提高商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,以及丰富人民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。
对于用户来说,其无法一眼看出产品的内在质量,而有些产品更是需要使用一段时间才知道好坏,这时用户在购买产品时,选择的就是产品的外观或者说就是看眼缘。用户能够看出产品的外观是否平整、做工是否精细,设计是否符合自己的审美要求等,而这些都是产品设计时应当注意的要素,在设计产品外观时一定要注意其视觉上的感觉。注重设计团队间的协调配合。工业产品设计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性工程,包含产品外观设计、产品结构设计、手板制造、样机调试等多个方面的内容,设计团队的配合也直接影响着产品设计开发的效率和质量。设计团队各成员间的工作配合得越好,项目工作的效率就越高,项目的进度也就越快。